辛集镇中心卫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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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0日,聊城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《关于规范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实施意见》,努力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服务质量和水平,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、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新风尚。我院积极响应,切实把“军人依法优先”和“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”落到实处。
在医院门诊楼入口处LED屏字幕、中药房、西药房、检验中心、门诊收款室、住院部窗口、急诊等窗口设“军人(含退役)优先”服务标识,患者持现役或退役军人证均可享受优先待遇,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门诊及窗口工作人员,确保退役军人与现役军人享受同等诊疗优先待遇。共设立各类“军人优先”标识10余块,军人优先专用通道(窗口)9处,利用门诊楼入口处电子屏进行不间断宣传。
标识虽小,但守护的是军人荣光,更是守护的人民群众心底的红色情怀。我院党支部书记、院长李建朋表示:“今后,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,形成长效机制,进一步推动军人权益保护工作落实落细,在全院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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